我院执行的陈志英、怀安县晨明煤业有限公司与李鹏飞、叶玲玲、怀安县华玲物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李鹏飞名下位的G:300153764号林权剩余年限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定于2016年5月26日9时在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随机选取评估机构。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