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理的范捷与李柏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对李柏青名下坐落于张家口市经开区高新路九号院1号楼4单元302室房屋进行评估。兹定于2019年5月31日9时00分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随机选取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