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理的马艳涛与宋莉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宋莉娜名下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开元溪府小区1号楼1单元1802室房屋进行评估。兹定于2019年6月10日9时00分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随机选取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