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理的马艳涛与宋莉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宋莉娜名下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开元溪府小区1号楼1单元1802室房屋进行评估。我院已于2019年6月10日9时00分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随机摇号选取了张家口普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