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理的王进宝与张玉清、贺淑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贺淑琴名下位于张家口市高新区钻石南路12号伊梅园小区1号楼3层301室房屋进行评估。我院已于2019年7月15日9时00分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随机摇号选取了张家口垣鹿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