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理的张金霞与刘宏、刘毅鹏物权纠纷一案,需对刘宏名下位于张家口市姚家庄镇西榆林村南片房屋进行评估。兹定于2019年7月22日9时30分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随机选取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