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理的张家口市万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陈科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需对陈科明名下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4号张垣新城小区5号楼2301号房屋进行评估。兹定于2019年8月22日9时30分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随机选取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