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的张家口久益建材有限公司与王存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对王存明名下位于尚义县南壕堑镇新兴街华新苑小区5号楼6单元12号商铺一套进行评估。我院已于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从鉴定(评估)名册中随机选取了张家口垣鹿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我院执行的张家口久益建材有限公司与王存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对王存明名下位于尚义县南壕堑镇新兴街华新苑小区5号楼6单元12号商铺一套进行评估。我院已于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从鉴定(评估)名册中随机选取了张家口垣鹿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