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桥西支行与张家口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张家口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西沙河大街102号第13、14幢号房屋(张房产权证西字第00000297号)进行评估。我院兹定于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时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从鉴定(评估)名册中选取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我院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桥西支行与张家口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张家口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西沙河大街102号第13、14幢号房屋(张房产权证西字第00000297号)进行评估。我院兹定于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时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审判楼103室),从鉴定(评估)名册中选取评估机构。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