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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盖破损致6车损坏  法院调解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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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11 10:58:39 打印 字号: | |

“工作人员尽职尽责,耐心调解,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近日,孙某等6人来到桥东区法院,将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扬法律之威”的锦旗送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助理赵江手中,对他尽职尽责办案表示感谢。

3月中旬,赵江受理了6件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件。6原告均于1月30日晚上7时至8时间,驾驶各自的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钻石路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大门对面路段时,由于夜间视线较差,道路中央一处井盖损坏严重,且没有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导致车辆无法避让,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6原告报警后,经公安部门处理未果,后起诉至桥东区法院,要求被告市某一市政单位、某一传输部门及管理部门赔偿修理费,以及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援费、停工损失费等费用。

起初二被告均认为本单位没有法律责任,互相推脱,而被告一修理路面不及时,被告二使用已破损井盖,且地下井使用、维修管理不到位,损坏后不放置警示标志,导致车辆严重损坏,造成经济损失,二被告都有责任。经过赵江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明确责任,被告懂得承担自己的过错和法律责任,最终二被告同意赔偿6原告的全部损失。

6原告在收到赔偿后,给桥东区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