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桥东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执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面对当事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巧做工作使其女儿自愿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7月初,田某驾驶的电动车与高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受伤。经交通部门认定,田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负次要责任,医院诊断高某腰椎骨折,需进行手术治疗,期间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高某于2023年4月6日将田某诉至桥东区法院。经司法鉴定,高某构成十级伤残,案件审理后桥东区法院依法判决田某赔偿高某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田某未履行赔偿义务,而高某面临二次手术,急需后续治疗费用,遂向桥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执行工作成效关系到高某后续治疗,随即依法查询了田某财产情况。经查田系周边县区进城务工农民,仅依靠其配偶做保洁工作的收入维持二人生活,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困境。综合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执行法官转变工作思路,联系到田某女儿,积极与其沟通案件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多次沟通最终取得了田某女儿的理解和支持,田某女儿代为偿还了执行款,从而解决了高某急需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该案圆满执行完毕。